持有异议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2019年第二批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共17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0〕1号)有关“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校智能与电子工程学院冯秋霞老师参与大连理工大学拟提名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的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黄梅县小池镇河桥社区前后湖田发包项目一标段前湖湖田,于2022年12月14日发布竞价公告,2022年12月20日下午15:00在小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召开竞价会,于2022年12月20日下午15:30完成竞价工作,现进行竞价公示。 公示期为 2022年12月21日至 2022年12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 竞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项目共114个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天门工业园32号路西延工程于2023年01月11日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23年02月02日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直播室(一)开标,并于2023年02月0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天门益兴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6日(北京时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68号),加快化妆品行业品牌建设的进程,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引导消费,拉动消费升级,协会制定“《化妆品升级创新入围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2年8月3日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升级创新入围产品(第二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通知发出以来,得到了行业的积极响应并收到部分产品的申报资料。按照《化妆品升级创新入围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专家组审评,共有19项产品入围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8-29浏览次数:7933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64号)、《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鄂经院[2018]65号)和《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等,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处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复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审定。现将2020年拟聘任研究生导师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广大教职工对以上续聘、新聘研究生导师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规定,我单位参加由西南大学拟推荐《高品质魔芋制品创制与产业化》成果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6月3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重庆市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经安徽建工集团高级工程师评委会评审,陈浩等298名同志通过2019年高级工程师评审、汪敬洋等656名同志通过工程师评审、虞柳等518名同志通过助理工程师评审、杨震等16名同志通过技术员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19年12月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建工集团人力资源部或纪委反映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19年度科技创新普及、国际科技合作、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省重大科技专项(结转类)第四批项目,共计277项,拟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5911.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8日~10月14日,共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