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期
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系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办
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系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无出租或供营业用之住宅用地。因此,原经税捐机关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之土地,如因工作、就学等因素将户籍迁出,纵然实际上居住该地,仍不符合办竣户籍登记之要件,依规定应自户籍迁出后次年度起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并补征核课期5年内一般用地与自用住宅用地之差额地价税,不可不慎。 台南市政府财政税务局提醒民众,如因个人因素需要将户籍迁出时,至少须保留土地所有权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其中1人在原户籍内,才可以继续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