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矿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195号)要求,我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完成了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深刻吸取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陕西汉达公司尾矿库泄露事件教训,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排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和生态环境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尾矿库企业按照《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要求》开展自查,同时结合“一体化”执法检查,落实落细核查人、企业责任人、乡镇责任人、县级责任人,对各尾矿库存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各尾矿库的地理位置、运行情况和主要风险点。做到有工作方案,有具体安排,有排查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有工作记录、有实际效果,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