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唱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的通知》(鲁教体字〔20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合唱、戏剧比赛济南选拔赛,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6年10月12日(合唱)、13日(戏剧)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