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章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变动情况的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在一体化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应当特别包括自贸区分所业务开展情况、对自贸区分所实施一体化管理情况等。 (二)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等)。 (四)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业务等开展情况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公示(杭州衡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元兴堂中医诊所)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卫医发〔2008〕35号)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现将“杭州衡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元兴堂中医诊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的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0年07月27日至2020年07月3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 (邮政编码:311407)
1、竞价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先质疑再投诉,即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招标实施方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进一步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 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 对无效质疑或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有关政策通知,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有关工作,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5月1日(含)起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进行招投标、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含已开标的工程项目)均应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以下简称“调整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2018年4月30日(含)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未开标的,可按“调整通知”规定以澄清修改文件方式修改投标报价税金计算;未发澄清修改文件修改的,在项目实施时应按“调整通知”及有关规定做好调整工作。 三、2018年4月30日(含)前已完成合同签订但未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应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香港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
答;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本票出票人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六)出票人签章
使用说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卫医发〔2008〕35号)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现将“杭州富阳雅乐受降口腔门诊部”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公示如下: 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麻醉专业;预防口腔专业****** 若对公示的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 (邮政编码:311407)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根据如下说明及要求提出质疑;公示期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8 日,逾期不予受理。 1、竞谈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先质疑再投诉,即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 雅士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 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进一步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 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 对无效质疑或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022年07月29日 16:49 发布人:王婷婷 阅读次数: 本校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需要进行校内评审,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8月25日15:00前提交本学院签章后的汇总表(各类榜单项目应分别提交)及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至科研处,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稿至zustkyc@163.com。各位项目申报人需准备7分钟左右的PPT进行项目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各二级部门应适当提前截止时间,以便审核,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