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章
如各竞价方、单位、个人对以上成交单位有异议
如各竞价方、单位、个人对以上成交单位有异议,请根据如下说明及要求操作;公示期为 2023 年 3 月 6日 至 3 月 9 日,逾期不予受理。 1、竞价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先质疑再投诉,即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招标实施方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进一步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 对无效质疑或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