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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东莞市中轿运输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轿运输有限公司:
你
公告送达(东莞市中轿运输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轿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东交催〔2023〕0001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单位)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本机关于2022年05月24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东交罚〔2022〕02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