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2016792
主旨:有关简化新式户口名簿版本一案
主旨:有关简化新式户口名簿版本一案,自103年12月1日起实施,请 查照。 一、依据内政部103年11月26日台内户字第10312016792号函办理。 二、依据内政部103年8月7日研商简化新式户口名簿版本相关事宜会议决议略以,为不影响户役政资讯系统运作效能,同时兼顾民众使用之便利性,户口名簿以“现住人口、省略记事”作为核发基准,再由申请人选择是否打印非现住人口或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