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
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停止征
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3个通知分别是《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2月1日起,各地区停止在成品油批发、销售环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二、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