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seland
社会团体工作在台湾=social work practice
社会团体工作在台湾=Social Work Practice in Taiwan 本文采 Toseland和 Rivas(1984) 的说法,将社会团体工作分为两大类型,即:治疗性和任务性团体;并强调任何团体都必须解决此两组问题,即工具性和社会情绪问题,以使团体能够生存。本文再依社会团体工作实施和范围,分别说明并分析社会团体工作在台湾的实施概况;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一般社会福利机构(儿童青少年、老人、 残障和综合性)、教育辅导机构、司法矫治机构和工业机构等五大类。最后简要叙述社会团体工作教育及相关活动在台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