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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因易顺达融资有限公司易顺达前负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因易顺达融资有限公司(易顺达)前负责人员兼行政总裁冼易(男)违反***《操守准则》及《保荐人指引》而禁止他重投业界,为期20个月,由2020年9月15日至2022年5月14日止(注1至3)。 冼是负责监督执行易顺达于2017年作为保荐人的某项上市申请的保荐人主要人员(注4)。 ***发现,冼没有履行其作为易顺达的保荐人主要人员、负责人员兼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原因是他没有: 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处理这项上市申请; ***在决定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冼表现合作及愿意解决***的关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