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段
12月19日凌晨4点,随着合龙段最后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由市政水利分公司施工的元蔓高速公路土建十二分部浪滩坡特大桥顺利合龙。至此,元蔓高速十二分部实现全线贯通。 浪滩坡特大桥为矮塔斜拉桥,位于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K115段,为跨越红河而设,是元蔓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之一,也是公司施工的第一座矮塔斜拉特大桥
8月29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预计未来两天,受冷空气影响,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东北地区以及西南地区等地将有降雨过程,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29日召开会商调度会,与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会商研判,视频连线黑龙江、四川、甘肃、云南等地防指,进一步安排部署强降雨防范和防汛救灾工作。国家防总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议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记者刘志强)记者日前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上半年,我国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6.7%,继续保持高位运行。 公路建设形势持续向好。上半年,我国新开工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项目近170个、4800公里,总投资2910亿元
河流径流量是最基础和重要的水文要素之一,但青藏高原径流量数据获取、观测困难,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反演缺测区日径流量是一个科学难题。近日,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青藏高原地球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王磊课题组与肯尼亚德丹基马蒂科技大学、水利部信息中心等单位合作,对青藏高原河流日流量估算的新方法进行了报道。研究人员开发和设计了适用于不同河流的遥感径流反算法
5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过前期的项目论证、立项、航评、审批等环节,全国首个水陆两栖通用机场、长江首个水上机场——镇江大路水上机场项目,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保证了项目顺利开工,按计划,该项目将于明年建成运营。 由于水上飞机爬升和降落过程中对邻近飞行船舶的通航存在较大影响,加之水上飞机起飞后需要先后飞越长江主航道、太平洲捷水道等通航水域,因此该项目属于对船舶通航构成重大影响的涉水工程项目。 据了解,镇江大路水上机场项目是2020年江苏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5亩,预计2021年建成运营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江博浪)罗江欢腾歌盛世,龙舟竞渡展雄风。6月16日上午,第二届“屈原杯”汨罗江国际龙舟拉力赛在屈子文化园开幕,来自国(境)内外的16支龙舟队齐聚汨罗,展开为期两天的龙舟争霸。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国际龙舟联合会副主席、亚洲龙舟联合会主席、中国龙舟协会会长范广升,中国龙舟协会副会长余汉桥,湖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舜,湖南体育产业集团董事长张敦南,岳阳市副市长李为,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李冯波、闵秀明、彭千红、王敏求、舒文治、刘四清、仇正勇、姚书茂等出席开幕式
本文摘要:据对海河流域31条跨省河流的38个省界河段(其中有4处河腊)的监测成果表明,5、6月份海河流域省界水体水比3、4月份有所恶化,不受污染断面所占到比例上升了10.0%,相当严重污染断面所占到比例上升了9.6%。 参与评价的34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有10个,占到评价断面的29.4%;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到评价断面的11.8%;20个水质断面受到有所不同程度的污染,占到评价断面的58.8%。 据对海河流域31条跨省河流的38个省界河段(其中有4处河腊)的监测成果表明,5、6月份海河流域省界水体水比3、4月份有所恶化,不受污染断面所占到比例上升了10.0%,相当严重污染断面所占到比例上升了9.6%
8月5日上午,云南华电阿海公司2020年鱼类增殖放流活动举行,包括细鳞裂腹鱼、鲈鲤等9种鱼类,18.4万尾鱼儿纷纷“跃”进金沙江中游流域。这是该公司自2011年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以来的第十年,累计增殖放流鱼类184万尾。 本次增殖放流的鱼种有齐口裂腹鱼、细鳞裂腹鱼、四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鲈鲤、圆口铜鱼、长鳍吻𬶋、长薄鳅及软刺裸裂尻9种鱼类,共计18.4万尾
来电咨询时请告知本信息来自马边房产网,以获得更多帮助与信任。 “东安•蓝湾半岛”由四川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东安房产从事房地产业15年,开发建设多个优质房地产项目,博得了各级政府的肯定和好评,并赢得了社会的良好赞誉。“东安•蓝湾半岛”位于蟠龙路与二环路交界处,该区域交通四通八达,云集众多高端楼盘,未来发展潜力巨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主要建筑内容为8栋高层住宅,配套商业构成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的通知(川水函〔2018〕578 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853号)、甘孜州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总河长办发〔2018〕3号)文件要求,甘孜县水利局组织划定了“甘孜州达曲(达柯)甘孜县河段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公示如下: 1、按河流行政区划和甘孜县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达曲(达柯)甘孜县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 达曲(达柯)甘孜县河段河道总长26.2km,上起新龙县与甘孜县交界处,经度99°39′59.82″,纬度31°31′25.23″,下止达曲(达柯)与雅砻江汇口,经度99°46′48.26″,纬度31°40′27.57″的河道管理范围。 2、达曲(达柯)甘孜县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 达曲(达柯)甘孜县河段河道管理范围按10年一遇的洪水位划定。 3、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甘孜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