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
据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结合独山子区实际,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时间。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横河电机获得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水源地供水的控制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日本东京——2018年1月24日横河电机公司宣布,其子公司横河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独山子石化分公司获得监控系统的更新改造项目,此系统用于对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的大型水源地供水项目进行监视控制。水源地供水用于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厂区及独山子石化生活区,独 横河电机公司宣布,其子公司横河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独山子石化分公司获得监控系统的更新改造项目,此系统用于对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的大型水源地供水项目进行监视控制。 水源地供水用于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厂区及独山子石化生活区,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拥有世界级大型炼化一体化装置,通过水源地供水监控系统的更新改造来提高整体供水效率
2019年,独山子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2018年克拉玛依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克政办函〔2018〕4号)《独山子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独政办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及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9年,区工建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2次,同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我单位工程项目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的公开、单位领导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坚持保密审查,坚持做好“双三审三校”,不断优化信息内容质量。 在公开征求群众意见信息后,我单位根据反馈回的意见数量及质量,认真改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使之更加贴近民生,真正从群众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从而使信息公开更加高效,让群众一目了然。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与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各办公室在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努力奋进,始终坚持信息透明,充分发挥信息发布等不同公开形式的作用,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2022年12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2228930714P)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南部新区防洪设施改造工程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 2.2022年12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2228930714P)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独山子区生活无害化处理厂——封场项目EPC总承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至自2023年1月12日,共30日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9年独山子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面领会文件精神并严格贯彻落实。新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全年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顺利完成机构改革
独山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手机版共6名,具体事宜如下: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
独山子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履职担当、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切实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安全风险。结合独山子区实际,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深入排查整治危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0年独山子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面领会文件精神并严格贯彻落实。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新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0件,全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扎实做好“放管服”工作,定期梳理权责清单,2020年我局相关行政许可事项24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援疆工作的部署,根据省经信委、辽宁援疆前方指挥部工作要求,我院组织石化、化工专家组成工作组,在省经信委和辽宁援疆前方指挥部带领下,一行11人于2011年4月7日至4月10日对乌苏石化产业园及周边的发展现状和资源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 工作组先后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乌苏市发改委、经信委等政府部门并进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援疆工作的部署,根据省经信委、辽宁援疆前方指挥部工作要求,我院组织石化、化工专家组成工作组,在省经信委和辽宁援疆前方指挥部带领下,一行11人于2011年4月7日至4月10日对乌苏石化产业园及周边的发展现状和资源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 工作组先后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乌苏市发改委、经信委等政府部门并进行了座谈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行政审批环境,经区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独山子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环节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