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李松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出《关于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已经查证属实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已经查证属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已停产企业参与生产假药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予以曝光
本文摘要:经查,这类药品予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多为不法分子假货国外著名药品在国内黑窝点生产,或通过国外个人出售指的药品寄送回国销售,皆为假药。在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警告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出售用于这类药品,以免上当受骗,威胁生命身体健康。 如找到销售类似于产品的不道德,不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滋扰检举
白癜风作为常见的皮肤病,市面上医治白癜风的外用药有很多,这也让广大患者难以选择。其实,关于白癜风外用药医治并不是私自就可以用的,尤其是一些人在网上或者是一些小药店买药来用,不但无法保证使用药物后的医治效果,而且很有可能买到假药,反而不利于医治。那么,到底白癜风医治用什么外用药好呢?下面,一起和温州中研了解一下
贝诺酯。化学名称:4—羟基乙酰苯胺的乙酰水杨酸酯。 1.成人:(1)类风湿性、风湿性关节炎:4g,每天早晚饭后各1次;骨关节炎:2g,每天2次
贝诺酯。化学名称:4—羟基乙酰苯胺的乙酰水杨酸酯。 1.成人:(1)类风湿性、风湿性关节炎:4g,每天早晚饭后各1次;骨关节炎:2g,每天2次
本文摘要:经查,这类药品予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多为不法分子假货国外著名药品在国内黑窝点生产,或通过国外个人出售指的药品寄送回国销售,皆为假药。在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警告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出售用于这类药品,以免上当受骗,威胁生命身体健康。如找到销售类似于产品的不道德,不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滋扰检举
近年来,网上购药因其便利性成为人们生活中日益重要的购药方式之一,而与此同时,利用互联网贩售假药的犯罪分子也日益增多,互联网上良莠不齐、真假难辨的药品信息,让公众无所适从。新华网消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百度企业25日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携手利用公共搜索服务平台引导公众安全用药,打击虚假药品信息。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已经批准上市的药品及经批准具有正规资质的网上药店的权威数据提供给百度;百度根据权威数据,通过在搜索结果中展现药品数据信息、网上药店信息、药品安全置顶提示信息,为网民提供安全的药品信息指引
文章预览 : 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和使用管理 日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了由于使用个人私自携带入境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后引起患者眼 部不适的事件。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和使用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严禁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 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处购进药品
植物源、矿物源、微生物、蛋白类和寡聚糖类等生物农药,一般使用量大、包装规格大,包装规格在50毫升(克)以内的,很可能为假药。 植物生长调节剂(如芸苔素内酯、吲哚乙酸等)和性诱剂用量小,包装规格在100毫升(克)以上的,很可能为假药。 很多生物农药因其自身特点,只能做成固定的几种剂型,如苏云金杆菌产品,只有可湿性粉剂、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几种剂型;蛋白类和寡聚糖类等主要为水剂产品
最严格管理 全过程追溯︱一物一码 疫苗亮出身份证(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疫苗和公众健康直接相关,涉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和一般药品相比具有特殊性。 疫苗管理法规定,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