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发包
(1)在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为督促电力企业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及江苏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江苏能源监管办于4月12日召开了江苏省电力安委会办公室紧急工作会议。省电力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及部分电力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及江苏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尤其是对今年以来江苏电力行业发生的3起人身伤亡事故情况进行了严肃通报,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共性特点及突出问题
在招标投标实际过程中有许多招标人并不具备招标项目的实际管理能力也不了解招标投标保证招标项目质量的法律意义; 把招标变为单纯压低报价的手段使一些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乘机以最低价中标。 这种情况造成实际招标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标准降低、粗制滥造进而引起一系列的招标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事故。 这是对招标投标的作用认识不够造成的
戴勇坚,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历,一级律师,中共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席、主任,湘潭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理工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客座教授、法律硕士实务导师、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客座教授。现任长沙市雨花区第六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 戴勇坚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处理民商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工程总承包(EPC/DB)、政府法律顾问、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在调解谈判等领域有深度研究,系争端解决领域的知名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