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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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0年江汉运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仙桃东管理所分批次组织员工学习《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在所内形成学习法典、运用法典、走进法典、崇尚法典的良好氛围。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7月24日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认监委已批复同意在上海自贸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审批和监管改革。这是继7月1日外商投资认证机构从“2014版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取消后,国家认监委继续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创新举措,对外资认证机构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本次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取消对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政策性限制,取消对上海自贸区境外认证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备案,取消外资认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设立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的审批,对上海自贸区外资认证机构简化行政审批材料要求,加快审批时效等
江西银保监局细化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农村中小银行单笔贷款合作方出资比例不低于40% 近期,江西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2月银保监会所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基础上,结合该省实际,对该省内法人银行的“合作方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审慎监管要求。 其中,《通知》规定了:江西省内城商行、民营银行互联网贷款余额不超过贷款总额的20%,而农村中小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40%。 省内城商行、民营银行互联网贷款余额不超过贷款总额的20% 在《办法》中,银保监会对于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城市勘测专业委员会于2002年10月经民政部审核批准设立,是全国城市规划、勘察、测绘、管理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法人、非经营性社会团体,业务范畴包括城市勘测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专业培训、书刊编辑与咨询服务等方面。 加强城市勘测队伍建设,推进勘测管理工作的规范与发展,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城市基础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业务职责: 1、对城市勘测工作进行研究、指导与协调,制订行业公约,协助政府规范勘测市场,制定勘测管理技术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2、组织进行城市勘测的技术研讨与培训、经验交流、重大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3、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勘测管理、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 4、加强部门和单位间的横向联系与合作,以促进优势互补、 共同发展
本栏目填报减免税申请人的种类及代码,由3位数字和1位小写英文字母组成,表示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的不同享惠主体类型(详见附表1)。 本栏目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型进行填报,报关软件未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减免税申请人无需填报。 本栏目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包括协议或订单)的中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海关注册编码、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产品的经销资质、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所需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办法,领取询价文件并不意味着通过资格审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自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报送方式: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个体工商户使用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 提示:逾期不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