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线上申办】户政更便民,再增9项线上申办服务,辧理户政业务,请多加利用线上申办及网络预约户政登记服务。 户政服务再升级!即日起,民众线上办理出生、死亡登记的同时,可一并申办新生儿健保加保、健保卡、劳保生育给付、国保生育给付、死亡者健保退保、人身保险清查通知及劳保家属死亡给付等7项跨机关服务,以及终止委托监护、经法院判决终止同性配偶的结婚登记等2项户籍登记,民众只要符合申办资格,使用自然人凭证,就可线上申办,不必再往返户所,省时又便民。 请民众多加利用线上申办户籍登记,如须本人亲自至户政事务所申办,可于线上先行预约申办时段,分散人流,避免群聚
中新网1月20日电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一男子为办结婚证连跑三次引发关注。“微镇雄”微信公众号19日发布通报称,近日该县查处了一起为民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2023年1月13日下午,罗坎镇一群众与未婚妻到罗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因空白结婚证已使用完被告知下周一前来办理
所谓“通奸”,系指有配偶之人与人通奸。其犯罪之特别要件有二: 1.犯罪主体须为有配偶之人:所称“有配偶”,须其婚姻关系尚存续中而言,如未结婚或已离婚 或一方已死亡者,均非有配偶之人。又如仅有事实上的同居关系,或结婚未具备公开仪式及 二以上证人的形式要件,纵已依户籍法为结婚登记者,仍非犯罪的主体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用赔偿,判决离婚与判决处理财产,一般情况之下,谁先提出或者后提出都没有直接联系。是否能够提出赔偿,要看是否满足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名在外工作的仁寿人,户籍四川省仁寿县。最近网报很多意愿结婚的人在2020年2月2日这一天"双爱日"选择登记结婚日的诉求,而目前全国部分人民政府也人性化的满足了大家的诉求,四川的成都、内江等地也陆续通知2020年2月2日这一天照常上班已满足很多新人登记结婚的愿望,恳请各位领导是否考虑这一天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照常上班以满足新人的意愿,而且节假日登记,我们这种常年在外工作的也方便回老家办理业务。谢谢各位领导! n n n 徐先生:你好!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热线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自本(112)年2月起,本市各户政事务所暂停连续假期之假日预约结婚登记,连续假期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布之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为准,爰112年暂停假日预约登记之日期计有: 农历春节(1月20日至1月29日)。 和平纪念日(2月25日至2月28日)。 儿童节及民族扫墓节(4月1日至4月5日)
公职人员于就(到)职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就(到)职申报并信托财产完竣即可,即具强制信托身份之公职人员,于就(到)职之日起3个月内,得随意择定1日为就(到)职申报及信托申报之“申报基准日”,倘于申报基准日后始办理结婚登记,因我国民法第982条则系采结婚登记主义,故于申报日前既尚未具合法夫妻关系,自无庸一并申报配偶之财产。至其配偶之财产既仍属应信托之标的,参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下称本法)第7条第3项所定“前2项人员于完成信托后,有另取得或其财产成为应信托财产之情形者,应于3个月内办理信托并申报”之法理,自应于完成结婚登记后3个月内,将配偶之财产办理信托并填具交付“新取得信托财产申报表”始符规定。
为向旅德同胞提供更加便捷的领事服务,实现“掌上办”、“零跑腿”,根据国内统一部署,中国驻汉堡总领馆将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启用“中国领事”APP中“婚姻登记预约”业务。(原婚姻登记预约网站将不再受理新的预约申请,但已完成预约的仍然有效。) 申请人登录APP后,点击“婚姻登记预约”业务模块,选择“结婚登记”,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双方姓名、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号、国内身份证号(港澳居民需提供本人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等,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到馆申办结婚业务
为向旅德同胞提供更加便捷的领事服务,实现“掌上办”、“零跑腿”,根据国内统一部署,中国驻汉堡总领馆将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启用“中国领事”APP中“婚姻登记预约”业务。(原婚姻登记预约网站将不再受理新的预约申请,但已完成预约的仍然有效。) 申请人登录APP后,点击“婚姻登记预约”业务模块,选择“结婚登记”,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双方姓名、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号、国内身份证号(港澳居民需提供本人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等,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到馆申办结婚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