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
编者按: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在审议慈善法草案。作者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慈善法的出台无疑有助于规范各类慈善活动,理顺捐赠人、慈善组织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以法治为基准,人们之间互助意识得以增进,慈善秩序得以规范,全面小康的成色也将更足
近日,江苏省法学会开展了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经个人申报、初评单位推荐、审核公示,省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评选产生了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和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各10名。王健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教授获评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
报告人:周叶中教授(武汉大学) 现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杰出学者,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秘书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各类科研项目40多项,独著、主编或与人合著学术专著、教材50多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50多篇。曾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曾两次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并获首届国家“优秀教材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奖、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一等奖、宝钢教育基金会全国优秀教师奖、教育部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各类奖励50多项
“现代立宪国家即政党国家”,可谓当前宪法学上的共识。这种说法一方面强调政党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显示政党与宪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应为宪法学的核心领域。但是,一般国家宪法中,有关政党的规定都相当简略,甚至付诸阙如
在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学中采用哪种教学方式? 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会有什么收获? 近些年来,社会的高端人才不断地踊跃出来,使许多的职业人士感受到深深的压力,为了打破这种现象,跟的上时代的脚步不被淘汰,都选择攻读在职研究生来提升自己的能力,那么,中南财经在职研究生怎么样?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职教育发展的也越来越好,在职考研的热度持续升高,越来越多的上班族选择在职读研的方式深造。那么就有人想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上课方式有哪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武汉市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理念先进的知名院校。其开设的在职研究生课程,受到了许多上班族的关注
张来明,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苏金湖人。 1984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20年9月5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及《法理》编辑部联合主办,北京华秀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法学知识的性质与谱系”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法学院党委书记梁迎修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张文显,河南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河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商务印书馆副总编辑陈小文,国务院参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焦洪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梁迎修,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舒国滢,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河南省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李庚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杨宏志、校长高新才、党委副书记华小鹏等出席开幕式,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2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分为开幕式、基调发言、主题发言和闭幕式四个环节
201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三十年来,我国宪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现象和新问题,宪法学理论工作者围绕现行宪法发展撰写了大量的优秀研究成果,对于推进理论创新,提高社会各界维护和遵守宪法的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总结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推出《中国宪法三十年(1982~2012)》
本学期专书论坛将讨论张嘉尹院长(世新大学法学院)大作《宪法学的新视野(一)&(二)》,并由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陈昭如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王鹏翔副研究员对谈。 内容精彩可期,敬邀各位踊跃参与! 与谈人:王鹏翔(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活动无须报名,请有兴趣的朋友准时入场参加! 简介《宪法学的新视野》系列论文集(感谢张嘉尹院长提供): 宪法学新视野系列论文集在研究议题与研究方向上虽有分歧,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关怀,那就是为台湾宪法学找到一个活水源头,尤其是方法论上的反思,从宪法学基本概念的作用、基本权的功能与理论层面的必然性、结果考量的深层结构,到部门宪法研究取向与宪法学继受的方法与界限,透过这些反省想要表达的是,宪法的解释与适用以及作为其成果的宪法学,并没有表面上的纯粹与自主,法律逻辑与法律论理固然是个中重点,但是无论学术的还是实务的宪法论述,往往受到所处社会环境以及主导的理念价值所影响,欠缺对于自身活动的反省,容易陷入“继受法学”的轮回之中而不自知,也容易以武断而缺乏论理的方式“本土化”,更容易自我满足于学科自主性的幻觉之中而继续封闭下去。在这个努力方向上同样需要跨学科取向的研究,否则方法论上的倡议即成空话,为法学提供更多元的视野,是突破传统法学困境的有用方法,这说明了法律内部跨学科研究对于法学的助益,要去证成跨学科研究对于法学的必要性,则须回到法学的理解本身,尤其是法释义学的知识性质与学科逻辑
12月7日,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邀请苏州市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束剑华研究员开展了关于《乡村振兴法》的普法授课,苏州市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本次活动。 束剑华研究员从“三农”在国民经济中的主要地位、“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为切入点,详细讲述了《乡村振兴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及相关条文,并结合供销社的职能职责对如何实施好《乡村振兴法》、如何促进乡村振兴提出了相关的见解,受到了干部职工的一致认可。 苏州市社历来重视法治宣传教育,为落实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苏州市社开展了第一责任人法治授课、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考法律活动”、微信公众号专题宪法宣传等活动,本次普法授课是落实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系列活动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