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权
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政策和方案;参与拟订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监督管理;受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地产业、建筑市场、供水燃气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培训、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建设、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负责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清单制度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为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28日公布《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自1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工程建设领域行使法定的行政处罚权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 《办法》明确,依法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内容: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注册执业证书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处以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其他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挂南京市林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绿化园林和林业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市绿化园林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年度计划的实施;指导各区绿化园林和林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完成了首次全面修订,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法治意识甘棠镇镇政府5月19日组织镇领导班子、各站所负责人、村(居)负责人、镇综合执法大队全体行政执法人员50余人集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 为了贯彻落实“两拥一做”“红色聚力”行动,同时也是体现“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乡镇开展法治政策宣讲,安徽谷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谷明律师接受邀请为大家讲解了行政处罚法基本情况、立法目的、修订要点,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通过新旧行政处罚法条款的对比,为大家解析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特色亮点
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出台,结束了城市管理执法20多年来的法律制度缺失。《办法》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执法范围包括住建、环保、工商、食药、交管、水务等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办法》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最后活跃时间:9月24日凌晨2点发帖:“管晓燕,身份证,37022219660327532X,手机号18953211619.我不一定怎样,反正我不会妥协,不妥协就可能被抓。” 有关线索: 2018年10月起,因抵抗强拆、**被潮海派出所传唤、拘留多次。2019.8拘留期间两处房屋被拆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
论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的冲突及对策(上) 村规民约属广义上的法,从法的演变历史看,产生于国法之前。先有村规民约,后各村寨联合形成部落、氏族盟约,在斗争中,胜利的部落在吸收其他部落盟约中合理有益的部分的基础上,将其本部落原用的盟约强制推行,形成国家法律。尽管我国早在秦朝时就设立了村寨一级的行政长官——里长,尽管我国现在的法制建设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律基本健全,尽管法制宣传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村、寨为国法所鞭长莫及,这源于历史、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环境及交通等多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