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书
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和进一步侦查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个时限在一般情况下是必须遵守的。 考虑到有些案件重大复杂,在3日以内难以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或者对案情争议较大等;特殊情况;,法律允许公安机关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限可以再延长1日至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