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加盖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艾娜璐佳化妆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艾娜璐佳化妆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南四街25号院1号厂房2层西侧201; 建设单位:北京艾娜璐佳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附件(详见附件) 开工及竣工日期:项目开工时间为2018年2月5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附件一: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单晶材料制造项目自主验收意见》、《附件二: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单晶材料制造项目监测报告》《附件三:检测报告》。 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辰区西堤头镇韩盛庄及辛侯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维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北辰区西堤头镇韩盛庄及辛侯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维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4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受河北工业大学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办代理有限企业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河北工业大学校园建设打点处南院食堂电梯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载货电梯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当局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与6%的扣除
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4日9点30分前(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满足城中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日常工作汽车租赁服务需求,长期租用车型为5辆小客车车辆。服务期限三年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语委《关于举办“诵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山东省省直机关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鲁教语函〔2022〕20号)要求,山东省省直机关普通话大赛原计划分单位推荐、视频遴选、现场比赛3个阶段组织,受疫情影响,不能组织现场比赛,最终以视频遴选成绩确定拟获奖名单。共有65人拟获参赛奖,其中一等奖10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35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2月28日
海口市公交场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组织我司东站公交枢纽站、大样站交通违章停车场安保服务机构选商工作,兹邀请具备相关资质及信用良好的公司参与本次投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东站:主要负责东站区域的运营秩序维护,协助做好台风期间的防风防汛工作等。需求服务人员8人。 大样站:主要负责停车场大门保安形象,维护现场秩序及人员、物品的安全巡查;协助工作人员进行违章车辆的装卸和放行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组织完成了“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配套用房项目”等20个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现将通过初评的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送至协会(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提名我所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8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所科技与规化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提升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有效整合资源,多途径筹措学校办学资金,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及5G网络建设,我校经研究决定采用引进校企合作资金的建设模式,实施智慧校园及5G网络的建设。现公开面向全社会邀请相关企业参与投资共建。 2.项目内容:“互联网+教学”基础环境建设、校园大数据治理工程、校园自助化公共服务等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以及5G网络校园覆盖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