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57
原告肖德企与被告广州八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肖德企与被告广州八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12民初312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广州八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肖德企支付工程款11200元。 付,本院不作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