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 点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按照北京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的要求,决定在基层党组织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现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党委拟接收刘玉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党委:霍文利 电话:88219191-4116 地址: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金沟河桥东南侧)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农计〔2019〕15号、泰财农〔2019〕41号)和海陵区农业农村局、海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海陵区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泰海政农传〔2019〕52号)文件要求,经各单位申报,专家现场查看评审,局党组会议讨论,现将海陵区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月26日。 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反映
拨予邮政储金局一笔款项作为二零零七财政年度有关管理居屋贷款优惠基金之报酬。 一、拨予邮政储金局$460000.00(澳门币肆拾陆万元整),作为二零零七财政年度有关管理居屋贷款优惠基金之报酬。 二、上款所指之费用由居屋贷款优惠基金支付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4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导、保障、支持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指由县政府设立,县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项资金
1. 5月12日8:00至9:30,220千伏红旗变电站911镇区一回线114号公变停电检修,范围:旧夜市。 2. 5月12日10:00至11:30,220千伏红旗变电站911镇区一回线77号公变停电检修,范围:馨悦小区。 3. 5月12日14:00至15:30,220千伏红旗变电站911镇区一回线65号公变停电检修,范围:水厂、检查院、财政局、人民银行
天津邮政业发展换挡提速加快建设“智慧邮政”【乐鱼体育app官方入口】 本文摘要:8月12日,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本市邮政业减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市前7个月的租车业务量已与2014年全年业务量持平。 8月12日,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本市邮政业减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市前7个月的租车业务量已与2014年全年业务量持平。今年1至7月份,邮政行业总计已完成业务总量30.62亿元,同比快速增长56.06%;业务收入总计已完成32.80亿元(不还包括邮政储蓄银行必要营业收入),同比快速增长41.10%
东阳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2022- 01- 17 东阳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 01- 17 2020年东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2021- 01- 19 2020年东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 01- 19 2019年度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 01- 16 东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2019- 03- 06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 2018- 03- 15 市财税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 03- 07 东阳市财税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 02- 14
市本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盐财购〔2022〕6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地区、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对我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进行认真自查,对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抓紧清退。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月15日前将清退情况报送相应采购人汇总。请市本级主管预算单位、县(市、区)财政部门汇总本部门(地区)清退情况,并于2023年2月25日前报送我局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4〕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松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2016年11月03日21:01来源: 刘静 许昌市魏都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财政、税务、审计、金融、机关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三国文化产业园建设。 具体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监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管理局、地方志办公室、金融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农商行、国税局、地税局、投资总公司,协调金融、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