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本网讯(记者 王磊)为进一步加强推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学习华南理工大学产业化工作及运作模式,3月1日上午,我校人事处处长杨兆禧,工程研究院院长马乐,工程研究院副院长陈方珍,学科与科技处副处长林叙群和相关技术人员一行6人赴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业研究院)进行参观调研。产业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志辉、平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袁杰,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何刚、平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薛康和4个研发中心相关人员接待了我校一行。 参观现代交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李杨 摄) 吴志辉等陪同我校人员参观了精密电子制造技术研发中心、现代交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空调节能与控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食品绿色化加工与营养调控中心等地,并介绍到这几个研发中心共孵化26家科技型企业,吸引各类投资约2.5亿元,获得各类科技奖励25项
各部门、二级学院: 学校机构调整和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已经完成,为保障正常办公需求,根据《安康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校发〔2013〕83号)和《关于调整办公室使用面积配备标准的通知》(党政办发〔2015〕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办公用房进行一次摸排和统筹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2.核算依据:按照安康学院“定责、定编、定岗”方案核定的各二级单位坐班制岗位,作为核算基数。 1.按需调整办公用房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新校区建设、学院办学质量、目标考核、效能督查、继续教育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学院办公室、成教部 联系:物流工程系 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对外合作交流、优质校建设、亚行贷款项目、诊断与改进工作
9月29日上午,由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郑州市文广旅局主办、郑州图书馆承办的郑州市2020年社会科学普及周开幕式在郑州图书馆举行。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市属学会负责同志、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代表、市民群众等3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9月29日上午,由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郑州市文广旅局主办、郑州图书馆承办的郑州市2020年社会科学普及周开幕式在郑州图书馆举行。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市属学会负责同志、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代表、市民群众等3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2011年1月至5月,人事处根据相关政策对我校在职教职工的基本工资情况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工资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7]12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晋升一级薪级工资,此项工资变动从2010年5月在个人工资中调整,并补发2011年1至4月的增加额。 二、经学校研究,对2009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及思政系列)的人员进行了职称变动工资调整,岗位工资兑现时间从2010年9月起算,此项工资变动从2011年5月在个人工资中调整,并补发2010年9至2011年4月的增加额。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新入职教师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理想,树立良好的师风、教风、学风,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3月3日举行新入职教师宣誓活动,并组织参观大庆精神教育研究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铁人王进喜雕像前举行入职宣誓仪式。引导新入职教师树立立德树人、依法执教的理念,坚定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深刻理解教师职业责任和义务,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人事处是开展人事管理及人力资源开发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调配、聘任、薪酬、职称、培训培养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拟定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发展规划、人事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对各类人才状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 2、负责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指导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管理,负责岗位设置审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学校主题教育思想大讨论工作方案,进一步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加快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的教育思想大讨论动员部署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位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进入平台系统,按时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请提前向人事处请假
各师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人事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2〕2号)精神,现将兵团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自考试合格年度起,三年内有效)。 (二)兵团级合格标准为55分(当年度有效),按此标准申报高级会计师,取得的职称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各类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兵团级的成绩合格证明由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后,通过各师市人社局和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打印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