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
李婷,博士,讲师,主要从事模式识别、无损检测和智能优化算法等方面的研究。主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1项、横向课题1项、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2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作为主要执行人参与重点研发项目1项、湖南省重大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横向项目5项。先后在《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Insight》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被SCI收录3篇,授权发明专利3项,授权软件著作权2项,获湖南省第一届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一等奖、湖南省第二届虚拟仪器设计大赛一等奖
葛春梅,女,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获安徽省教坛新秀、合肥学院教学名师、合肥市领军人才等称号。 兼任安徽省生物工程学会第五届理事,第四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
葛春梅,女,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获安徽省教坛新秀、合肥学院教学名师、合肥市领军人才等称号。 兼任安徽省生物工程学会第五届理事,第四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
南开大学材料学院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结果 (学院初评) 发布者:张海霞发布时间:2022-05-06浏览次数: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相关规定和学校最新修订的《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规定》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南开大学材料学院现已完成学院初评。 初评结果(详见本公示附表):2名国际学生为合格。 待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上报南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进入校级评审环节
近日,湖北省少工委发布了《关于颁发2022年度湖北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四星章的通知》,经过层层选拔,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大队荣获2022年度湖北少先队“红领巾奖章”集体四星章。 “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日常开展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其中,星级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每年评选一次
总务长办公室暨后勤管理处(英文名称:Logistics Office)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事业发展规划,主责后勤管理类校级制度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后勤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后勤系统重要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校园建设和秩序管理;负责后勤信息化建设和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后勤综合类采购招标、合同归口管理;统筹、协调、管理后勤职工集体宿舍等资源保障条件;协调后勤各机构宣传、接待和对外联络等工作,代管后勤党委办公室人事工作;对挂靠机构绿色大学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我校推荐申报的《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课程和教学团队入选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这是我校继去年《船政文化》《客舱乘务英语听说》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入选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之后又一重要成果。 近年来,我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通过制订课程思政年度实施方案、成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遴选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建设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开展校级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大赛、举办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举措,构建了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2月20日,我院召开期初教学工作会,统筹安排本学期各项重点工作。马院书记陈颖、院长籍庆利、副院长赵素锦、许佳佳和教研室主任潘玉萍、鲁旭蓉、张玉新、王预震、王伟、唐红光参加会议。 会上,陈颖对上一学期及寒假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新学期各项重点工作
3月1日下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召开教学质量监控队伍工作安排会,通报2022年教学质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就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和学生信息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校级教学督导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负责人及学生信息站站长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吴原主持。 会议对过去一年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和学生信息员在教学督查、信息收集和质量监控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回顾,切实做到了促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有效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得以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自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处正式启动2021-2022学年评优工作以来,亚博全站APP登录官网积极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认真地组织开展各班的评优工作。经过各班的积极参与、认真评审和学院的全面审核,现评选出2021-2022学年奖学金及各项评优的名单(见附件)。 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评优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11月5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