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
准备创业的人大多了解,注册公司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两种,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或者小规模公司,当然,一般创业者起步大多数都是注册小规模公司,小规模公司后期也能够升级成一般纳税人公司,同理,一般纳税人公司也能够转成小规模,那么,一般纳税人公司如何转成小规模?需要哪些条件呢?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材料的增资纳税人。所以您到底属于哪一种纳税人呢?如果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销售额不妨来看看如何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吧!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一般纳税人公司转成小规模所需要的条件。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一些双向虚开案件中,存在另一种不同的双向虚开,即行为人在购销两个环节中部分或大部分的交易是真实的,只有一部分购销交易是虚假的情形。针对这种双向虚开的情形,应如何认定行为人的罪数和虚开税款数额呢? 在受票环节,行为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用此抵扣了其真实的增值税销项税款,或尚未抵扣其真实的增值税销项税款但侦查机关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是为了抵扣其真实的增值税销项税款的,行为人的受票行为也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与此同时,行为人也实施了对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的,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虚开税款数额应当将行为人受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对外虚开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累加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这个公式比较容易理解,其中括号里面两项相减的实质含义就是当期准予从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本应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理论上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只能是当期进项税中属于生产内销产品所消耗的材料物资对应的部分,但是因为时间等原因造成的差异,致使无法明确辨析,只能采用人为的简化确定方式,即通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减去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这种方式来计算。而这个部分中不光有当期内销货物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还有出口货物应退的进项税额,将这两个部分全部视同进项税额来抵扣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实际体现的是免抵退的抵顶过程,即以应免退税额抵顶内销应纳税额的过程
相关专题:贷款服务 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题(2019) 对于诸如房地产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而言贷款利息进项抵扣一直是行业痛点与强烈呼吁,如贷款利息进项可以抵扣,诸如资金归集、往来不计息的税收实务难题将得到化解,但从《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来看,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被宣判死刑,因为《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不仅明确规定“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更要命的是《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明确了贷款的主要上游“存款利息收入”“视为非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个链条,环环相扣,如果上游不征税,下游进项抵扣将没有任何税法原理的依据,除非是国家愿意“让利”。如果你是立法者,在广大人民群众(存款最重要主体)和企业(贷款最重要主体)之间,你会选择减损哪方的利益?不管从涉及面还是征收阻力及难易度来说,《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选择合情合理,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宣告没戏。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与国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过程。纳税方理性抉择,规划好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讨论怎样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
只能抵押、不能抵扣。但是土地出让金可以扣除,也是不可抵扣的。 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住宿费、餐费等费用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吗? 我公司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 年10 月,公司在某酒店召开产品推广会,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3 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3 项费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第七条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 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 号) 第二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与国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过程。纳税方理性抉择,规划好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讨论怎样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
一般纳税人以下转租销售行为能否适用简易计税? 问题背景: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承租一处房产后对外转租。第一次承租时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合同到期后我公司继续承租该房屋,每年续签合同一次且合同租赁期均为一年一次、承租的房屋地点及面积从未发生改变、租金每年上浮5%、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均未改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要设哪些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要设哪些明细科目: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一个“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就行了。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三级明细科目。 1.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应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三级明细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