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的执法工作。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2、管理和指导全县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3、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督促乡村搞好四议两公开,特别是搞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4、组织开展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5、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政策,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6、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实施农村承包地的确权工作、家庭承包地的流转和承包地托管等工作;7、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示范、监督和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搞好“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协助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件查处和**处理;8、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经济收入、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整;拟定农经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9、指导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服务;10、管理和指导全县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建设和“13710”工作制度督办系统工作;11、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12、承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上述的宅基地补偿金如何分配,2014年6月,被告将拟好的《哨口村宅基地征地补偿金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分发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表决,该方案规定上述补偿款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2014年7月,被告将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同意并通过了分配方案。2014年7月15日,被告通知各村民组开始发放宅基地征地补偿金。 在很多拆迁项目中,村委会出于平衡村民之间不平等心态或者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利用村民会议的决定,制定对村民的宅基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补偿方案表面上是体现了村民自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会在分配方案中强调平均分配,体现公平公正,看似合情合理,照顾了所有人的利益
农村土地“大排查,这3种行为或失去土地! 2020年,聚集“三农”,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以及公共服务的短板,进一步推进“三清一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成为既定目标!当然,今年也将是土地确权收尾的一年,2018年末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完成确权,但是,对于宅基地的确权,由于种种原因,2020年1号文件再次提及,年内将完成宅基地的确权,并陆续将“不动产权登记证”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不断完成,这也将更好地摸清土地的“家底”,农村土地的管理也将更为严格,比如说,“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对土地污染现象也将严惩。在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要求下,如今又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更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当然,随着土地确权的深入,一些土地乱象也逐步的显现,2020年,村干部将带头,继续进行农村土地“大排查”,倘若有这三种行为,可能会失去土地,但愿其中没有你! 一、承包地长期闲置撂荒
上述的宅基地补偿金如何分配,2014年6月,被告将拟好的《哨口村宅基地征地补偿金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分发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表决,该方案规定上述补偿款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2014年7月,被告将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同意并通过了分配方案。2014年7月15日,被告通知各村民组开始发放宅基地征地补偿金。 在很多拆迁项目中,村委会出于平衡村民之间不平等心态或者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利用村民会议的决定,制定对村民的宅基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补偿方案表面上是体现了村民自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会在分配方案中强调平均分配,体现公平公正,看似合情合理,照顾了所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