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为统筹考虑全省高校招生规模和层次结构,推进中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按照国家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我省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管理方式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下达,调整为由教育厅牵头编制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计划须由举办五年制的高校申报,中职学校申报不予受理。高校与中职学校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的,须附联办协议书,新申报高校或挂靠中职学校、举办专业有调整的须附人才培养方案。每年3月20日前,举办高校按照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年度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格式申报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我国制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过低,大多数污水处理厂仅满足于“达标”排放,80%的污水经处理后水质仅与劣V类地表水相当。可见,在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供给侧没有跟上我国治理水环境污染的需求,迫切需要通过结构性改革,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当前,我国面临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历史任务,这既为环保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对环保产业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环保产业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释放环保产业的发展活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供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试点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报告。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 财资〔2019〕5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 财资〔2019〕5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为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力度,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废止〈反价格垄断规定〉等2件规章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反价格垄断执法授权的决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年第28号: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
监管简政放权正在进一步落实。 近日,海南证监局发布了关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新威学历学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情况公示》,成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后,首件公开披露的告知承诺证明事项。 此前,***印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对相关行政事项涉及的共14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中就包括纳税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要坚持公益属性、分类管理,坚持分级审批、属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关于“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商总局研究制定了《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 “双随机”抽查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对市场主体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基础。各地要按照《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工商企监字〔2016〕185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经研究,现将有关完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市综函〔2016〕122号文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下列时间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以及企业、人员和相关诚信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通报信息及时录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完善诚信数据的录入和报送工作。 (二)2017年3月1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以及企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省一体化平台,特别是2012年以来的建筑工程和2007年以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数据完善齐全地录入
12日,国务院审改办向社会公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共130项。详情公众登录中国机构编制网([URL])首页,点击“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即可查询。 国务院审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为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外资银行监管,中国银保监会正式起草《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外资银行部分任职资格核准和分行开业审批的层级进一步下放或调整,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营业性机构需满足的总资产要求。 《征求意见稿》共7章、146条,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修订,包括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措施依法落地,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其中要求将外资银行部分任职资格核准和分行开业审批的层级进一步下放或调整;取消管理型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审批;缩短两级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缩减部分许可事项的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