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
市场监管总局: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