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关于8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号) 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04批次,合格97批次,不合格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104批次,合格97批次,不合格7批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上述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URL])上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OA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6日,公示期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济南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排气检测业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日起正式实施,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测过程、设备维保和质量管理等排气检测业务记分管理。 办法建立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记分标准体系,对其检测过程、设备维保和质量管理等方面问题严重程度规定72项计分项,共有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等次。如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进行排气检验”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性质情节恶劣、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问题,记12分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日前在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8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共排查属地教育类APP和网课平台4900余款,行政处罚423款,责令整改1058款,下架636款。 李彤称,疫情期间,大量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在线学习。针对一些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存在低俗链接和有害信息等问题,2020年8月,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中小学网课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全力开展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的安全检查、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动员网民群防群治,依法打击各类涉中小学网课违法犯罪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煤炭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经营者存在哄抬价格行为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发展改革部门将持续密切关注煤炭市场和价格情况,发现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且经提醒约谈拒不改正的,将作为涉嫌哄抬价格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听证公开举行。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不公开举行的,可以不公开举行
中国网科技11月5日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日,梅格APP关联公司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被罚款10万元。处罚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文件称,经查,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更美APP”是一家专业的医疗美容平台,平台方为平台内经营者即医疗美容机构提供信息服务,为平台内经营者和用户提供交易场所
企业简介: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共7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测绘资质测绘资质、工程咨询资信单位资质工程咨询资信单位资质。展开 经营状况: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7项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标业绩中标业绩2004项;四库业绩四库业绩1555项;公路业绩公路业绩14项;水利业绩水利业绩56项;业务往来方面有1157位客户客户,有8位供应商供应商。 良好行为: 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A级4项;荣誉奖项荣誉奖项74项;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4项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经营者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项行为,即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二、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原江苏省滨海县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并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为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滨海县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