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各停车场经营单位: 为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泰安良好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1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收费标价牌必须设置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停车场名称、地址、收费依据、计费单位、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条件、价格举报电话12315、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
本文摘要:SMM网讯:近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西南铜业分公司(以下全称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明确事项如下: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近日,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撤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原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做出的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行政处罚明确违法行为。 SMM网讯:近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西南铜业分公司(以下全称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明确事项如下: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近日,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撤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原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做出的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行政处罚明确违法行为。二、涉及惩处事项阐述2019年5月20日,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发布命令的《行政处罚事前(听证会)告诉书》(五环罚告(听得)字)〔2018〕046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对西南铜业作出以下惩处:1、责令立刻修正氮氧化物微克废气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三十万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聚融e讯 案例简报 票据案例 因违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被罚50万元! 因违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被罚50万元! 10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47号)显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不规范经营、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29日。 另据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48号、49号显示,刘某对该银行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担责任被警告;曾某对该银行青岛分行不规范经营承担责任被警告。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ICP证? 企业凡经营有偿信息发布网站,则需办理ICP许可证规范业务。即,包含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的企业,均需要办理ICP证。有偿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 特别需要指出,有会员收费、点击收费的业务内容,则强烈建议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9月10日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朱勇带队对天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查阅了天全县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档案资料并向天全县应急管理局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时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方面存在的不足要迅速整改到位;二是认真核实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企业入库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信息抓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上报工作;三是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从严查处“零隐患”录入企业。 随后督查组随机抽取了一家“零隐患”录入企业天全县交脚河电站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检查
今年上半年406个老赖被限制担任法人高管【消息】 今年上半年,406个“老赖”被辽宁省工商局实行工商登记限制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管和高级管理人员。 这些“老赖”因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被省工商限制任职。 2017年,辽宁省工商推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实行工商登记限制2.3万户(次),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
上月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新区栋梁路以西一处地块脏乱差情况严重。检察院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联系后,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调查等方式,发现该地约7000平方米的地块上堆放着大量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经了解,该处地块为八号坝绕城东线原常青奶牛场空置场地,当事人租赁了六个月,用来堆放建筑垃圾
实施机关 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榆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 0912-3526633 责任单位 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分局及直属支队 监督投诉电话 0912-8193058 法定依据 《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2011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一)增设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陕编发〔2007〕8号)设立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榆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为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直属行政机构,具有独立行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汉中市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7〕14号)将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分别由市城建局和市园林所调整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事项 1.立案阶段责任:城市管理部门检查或者接到举报等,发现涉嫌违法案件应及时制止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6月27日13时许,一辆京P牌照小客车行驶至东三环中路南向北方向国贸桥匝道引桥时,车内人员向车窗外抛掷一袋垃圾。该情况被途径此处的车辆行车记录仪拍到并上传网络,后多名群众向警方举报。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7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6月27日,男子李某鹏在东三环国贸桥上抛掷垃圾,因其抛掷的残食等散落桥下,对通行车辆和行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目前,李某鹏已被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