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上个月刚收到90万元罚单的重庆农商行,本月又遭到监管的大额处罚。 上个月刚收到90万元罚单的重庆农商行,本月又遭到监管的大额处罚。9月10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一则罚单显示,重庆农商行因五项违法违规事实遭到180万元处罚
某讯公司从权利人处获得涉案24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家许可之后,又将其中13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直接分销或版权等值置换等方式非独家许可第三方使用。根据某讯公司提交的合同显示,该13部作品的分销或者置换价格总计为人民币8671.6万元。2014年3月18日,某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是在2008年海南省建省20年并向国际旅游岛华丽蜕变之时在原中央美术学院海口校区的基础上创建,于海南全面建设自由贸易区(港)时成功更名为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现有海口市美兰和云龙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科学、务实、厚德、创新”的校训,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立足海南,面向全国,着眼行业发展,关注社会需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创业就业为导向,开设有60多个全日制本科与专科专业。 学校以工科为主特色立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海事学院、城建学院、财经学院、设计学院、健康科学学院、国际护理学院、临床医药学院、传媒与音乐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
继*ST三维、辉丰股份之后,昨日上峰水泥也因环保问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不仅如此,据粗略统计,2018年初至今,至少已有7家上市公司收到各地环保局出具的环保罚单,而去年同期仅为1家。案例与数据都折射出相关部门从严治理环境的坚决态度,生态环境部正式揭牌后,迅速联合***重拳打击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就是重要信号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在审核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下简称型号核准)申请材料时,发现部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申请表、仿冒签章、涂改型号核准证等行为。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设立的一项行政许可,型号核准申请人在提供申请材料时,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做出相应承诺。上述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无线电管理的相关规定,严重影响行政许可秩序
环保公司排污超标被罚52万 称系操作工所为! 本文摘要:(新京报快讯)5月10日早间,华自科技公告称之为,华自科技旗下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由于涉及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污水与经处置后的水混合向外排泄造成微克废气,接到北京市平谷区环保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环保局罚款50万元,被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罚款2万元。因上述不道德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法律规定,华自科技旗下公司坎普尔被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判处50万元罚款
重磅!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 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说明》指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由业务类别、应用事项、业务环节、信用分类、信用监管措施和法规政策依据共6方面内容组成。 其中,信用分类指在应用事项中,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后,按照信用状况划分为A[100—85分),B[85—70分),C[70—40分),D(40分及以下,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均为此类)四类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加入本协会前,请认真阅读《安徽省防火门协会章程》,了解入会的条件和程序。 (三)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资质和影响; (四)入会会员为从事防火门窗生产制造或关联的合法企业; (五)所有会员需遵循诚信经营的原则,无投诉、无行政处罚相关记录。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登记表;出具企业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相关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二)理事会议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讨论; (三)对于热心本行业发展、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由本人提出入会申请,由理事会审核讨论; (四)审核通过后,理事会通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会费,并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为更好地规范邳州市房地产价格市场秩序,市物价局一改过去传统检查方法,采取“两多一少”的方式强化房地产价格监管。 一是注重宣传多提醒。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学习解读《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事先提醒告诫,防范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并要求企业事先自查,提交自查报告,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浙江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适用规则》)依据《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地方金融领域监管有关法规规章制定,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由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 《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明确,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本系统执行的行政处罚进行梳理,并对可以细化和量化的裁量事项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该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适用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