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用地报批材料、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一并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完成用地审查后按要求上报国务院批准用地。 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含国务院委托和授权审批用地)的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具有林地审核权限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同时抄送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查、林地审核通过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要求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加快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工作,现就开展2023年度民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2023年度民政标准立项: (一)隶属民政业务职能范围,已有标准研究草案但尚未纳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立项的; (二)拟将已实施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拟申报项目不得与已发布或者已立项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或者雷同,优先安排标龄较长标准修订任务。 申报标准立项,应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三份: (一)标准草案稿(或者标准修订稿)及编写说明; (二)标准立项建议书(应有民政部业务司局盖章,见附件2); (三)申请国家标准立项的,请按照国家标准立项指南要求提供标准体系表、预研材料等申报材料; (四)拟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另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实施情况说明以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或者相关团体的意见。 2023年度民政标准立项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归口审核、集中评审方式遴选与确定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请中国科学院组建专门工作团队,研究评估技术方法,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机制,按方案要求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 二、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根据职责研究提出相关评估指标2025、2030、2035年目标值,近期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抓紧研究确定2025年目标值,初步提出2030、2035年预期目标值;与中国科学院做好工作对接,按照职责分工提供有关数据,加强评估指标的统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格隆汇6月4日丨北新路桥(002307)(002307.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中国***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5号),核准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约1.56亿股股份、108万张可转换债券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约7.997亿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8日电(戚亚平 陈晓晨) 8日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新疆天业集团的消息称:天业集团多式联运国际综合物流港一期12道、13道铁路线建设日前通过安检评估,这标志着上述铁路线建设达到开通标准,可如期通车。 作为国家重点工程和国家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天业集团多式联运国际综合物流港工程项目总投资5.3亿元,占地845亩,是集铁路物流中心、公路物流中心、金融及信息服务中心、综合仓储服务中心、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物流港。该项目一期已于前期通过综合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 九洲体育 根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同级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工作,建立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制度,在2015年前组织完成党政机关网站开办资格复核。 九洲体育 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与网上名称管理密切相关。按照《通知》精神,结合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2月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我们制订了《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国社保降费远超预期。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费4252亿元,超额完成年初预计3100亿元的目标。与此同时,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评审及运作,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38号),我部制定了《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开展社会服务等活动。项目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申报,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向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申报,由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接收申报材料,按要求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汇总、排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统一报送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商务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意见》是国务院对社区服务工作在"十一五"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意义深远,不仅突出了要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部署了社区商业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提出了兴办商业性社区服务的政策措施,而且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在社区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思想统一到所确定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社区商业工作在社区服务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对社区商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社区商业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社区商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完成使命!邱海波等9名江苏援疆专家今天“回家” 9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援新疆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及工作组最后一批人员完成使命撤离新疆。当天傍晚时分,著名重症医学专家、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党委副书记邱海波,重症医学科主任杨毅,苏北人民医院副院长郑瑞强等3位国家专家组专家,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抽调的医疗救治工作组成员、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助理谢剑锋博士,护士长李晓青副主任护师及薛明医生、马璐护士,苏北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于江泉主任医师,护士长朱庆捷副主任护师9人平安返回江苏。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派,邱海波教授7月18日前往新疆支援抗疫,郑瑞强教授、杨毅教授分别于7月22日、7月27日出征新疆,指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