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要求,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考核指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中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二、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中第二部分指标说明“(一)资信能力”中第2条“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为准”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为准”。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装配式建筑及其他工业化建造方式的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科[2015]890号),决定在我部2016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中设置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工程类示范项目。适应建筑业和绿色建筑发展需求,以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内装一体化和管理信息化为重点,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或其他工业化建造方式
8月21日,重庆市住建委通报一起拖欠工资不良行为。通报指出,沙坪坝区富洲新城三期6号地块项目的总承包与劳务单位拖欠工资3年,多次发生农民工讨薪群访,且至今仍未解决。决定对两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列入清欠不良记录1年,并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扣分
[导读]近日,记者了解到,2020年长春市城建计划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共73项,已实施69项,推进前期4项。自3月初项目复工,截至7月20日,吉林大路快速路、东部快速路南延长线、西安桥改造、惠工路机场大道等42项已开工复工。 近日,记者了解到,2020年长春市城建计划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共73项,已实施69项,推进前期4项
高速路服务区电动车直流充电桩。 购买和使用电动小汽车,以后将越来越方便!去年,我市实施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计规范后,今年又有了好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委获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设技术规范》正在征求意见,以后你不仅可以在自家楼下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为电动汽车充电,自驾车出门在高速路上也能充电了
1、项目名称: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大楼配电工程; 2、建设地点: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内;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配电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为《黄山市市本级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配电工程类别的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委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王杰志,硕士、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为建筑与交通学院教师。 1965年10月生,1986年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获工程硕士学位。 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与理论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
据住建部网2017年10月30日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2017年9月22日)现已主动公开,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实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昨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水环境治理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主持会议。11位常委会委员和3位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围绕四湖总干渠综合治理、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厕所革命”等11个方面的水环境治理问题提出询问
近日,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北京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回迁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在施行之日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且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购房人依据国家和北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 根据《通知》,房屋进行查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已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且分户验收合格,有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已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且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有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