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
根据《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川建城发〔2015〕88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城市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18〕740号)要求,并结合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水务局、市监局、卫健局等部门初审意见,我局对达州市惠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鲜家坝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核意见在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川区政府信息公开》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0日)社会各单位及利益关系人与公众,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或相关情况有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
2021年10月26日上午,郑州新中洲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简称:新中洲二厂)排污许可证变更评审会在新中洲二厂会议室举行,郑州市生态局新郑分局审批科、总量科、污防科、危废科、监察大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行业评审专家和新中洲二厂副厂长李广辉、运营部部长李均霞出席会议。 会上,专家组首先听取了李广辉副厂长就新中洲二厂现场各个工艺段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汇报,听取了新中洲二厂关于排污许可证变更具体情况的汇报。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对申报资料仔细审核后,专家组还现场查看了新中洲二厂的实际运用情况
近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广东省为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而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是广东省实施河道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 《条例》突出对河道生态保护
执法人员联合查处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区街联动、设卡查车、设置“严查烟花爆竹”警示牌等方式,重点检查货拉拉、私家车等入深车辆;同时各街道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检查。此次行动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宗,收缴和销毁一批摔炮、喷花型烟花
直销企业在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通过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商务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依法办理。 分支机构获得批准的,直销企业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将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信息、联系方式等)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向商务部报备,并通过企业信息披露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生态造成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如:水利、农、林、牧、渔(除养殖场(区)、围栏养殖外)、地质勘察、煤炭(除煤炭焦化、液化、气化外)、风力发电、输变电工程、天然气开采及管线、黑色金属采选、有色金属采选、非金属矿采选、公路、铁路、水运、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煤气、天然气、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利用、管网建设、城镇河道、湖泊整治)、社会事业与服务类(公园、旅游开发、影视基地建设、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陵园、公墓)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 我单位是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之一,具备承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能力。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本省范围内的无需提交)。 4、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民盟安康市委员会反映:医疗垃圾在《国家危险垃圾名录》里属于头号危险垃圾,按《医疗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必须做严格的消毒毁形处理。处理好医疗垃圾和污水对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由于地方资金短缺,我市基本上无符合要求的医疗垃圾焚烧设施设备,也无医疗污水处理设备,目前现有医院的固体垃圾处理大多开展外包服务,而外包服务的监管不够到位,存在很大隐患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一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性监测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我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