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性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有关精神,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现将我局停征及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停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验费(124003),包括药品检验费(124003001)和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124003002)。 二、自2017年4月1日起减免部分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门牌号变更)等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国产药品补充申请常规项,免收药品注册费
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不断提升各部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水平,确保按要求完成编报工作,3月14日,绵竹市财政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业务操作培训会,全市140余名会计人员参加培训。 会议对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了本年度编报的新变化,上一年度编报存在的问题以及编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编报单位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推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会议强调,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减免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上述全额免征或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 (一)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白蚁预防费、风景名胜区维护管理费、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我国是世界上白蚁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白蚁对我国房屋建筑、水库堤坝、城市绿化等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房屋白蚁预防属公益性事业,包治期长达15年,其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料成本
根据《关于报送2010年度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暨201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厅认真对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1年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林业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林业生态建设中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项目建设等重要林业信息,提高了林业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厅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