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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党政机
为落实《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黑管发【2022】21号)要求,且为做好我校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成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的网上信息报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以下简称“2014年标准”)、《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黑办发[2015]44号)的文件精神,将我校办公用房、全体在编人员信息进行规范,并如实上报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 此次平台为迎接各级部门检查,将采取办公用房信息、办公人员信息、CAD图纸信息三位一体的报送形式,并且全国联网可查询,CAD图纸由资产处统一绘制,各单位报送人员信息即可。请各单位在报送前务必对照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并把人员落位信息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