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黑管发【2022】21号)要求,且为做好我校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成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的网上信息报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以下简称“2014年标准”)、《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黑办发[2015]44号)的文件精神,将我校办公用房、全体在编人员信息进行规范,并如实上报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

此次平台为迎接各级部门检查,将采取办公用房信息、办公人员信息、CAD图纸信息三位一体的报送形式,并且全国联网可查询,CAD图纸由资产处统一绘制,各单位报送人员信息即可。请各单位在报送前务必对照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并把人员落位信息如实上报。在每年的办公用房检查中也发现某些单位存在没有严格按照上报信息落位的情况,请大家在此次规范中避免这种违规行为。如果在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出现人员没有按照报送信息落位的情况由各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在此也提醒全校各单位如果出现人员调动、办公用房调整请及时报送国资处公用房管理科进行网上信息变更。

9月13日9:00在主楼A226会议室召开布置会,讲解省里文件及本次填报工作的具体方案,请各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一名老师准时到场,9月14日下班前各单位往指定邮箱报送电子版数据,经资产处核对无误后9月15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版数据,要求领导签字盖章,具体填报要求以开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