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2日9时00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本项目在线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具备学生集体用餐快餐生产、加工、配送的《营业执照》; 2.具备配送学生快餐食品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餐饮服务A级许可证; 3.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企业从事学校集体供餐生产及配送三年以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1.工商营业执照(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A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据实提供在昆明市服务业绩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配送合同及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据实提供在昆明市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据实提供供货货源(基地)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报送售后优质服务计划和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及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部门失信名单的承诺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各参与比选的经销商必须在2022年7月6日17:00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
现对中国政法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因受疫情影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PDF)形式发送至邮箱:wzcg@cupl.edu.cn参加报名。 服务年限: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投标人需依法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内容:标项1:粮食类;标项2:食用油类;标项3:冷冻品类;标项4:冷冻海鲜类。配送范围: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段学校的自主经营食堂,市属幼儿园食堂仅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二类食材。配送服务期限:约2020年8月—2022年7月,具体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提高政策调整优化质量,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26日,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苏州市旅行社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获得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建议将信用等级按照A、B、C、D进行排序比较清晰。也有建议信用“中”C级的惩戒措施中对“一般失信”、“较重失信”行为要区别表述
广州南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加禾企业集团深圳公司: 本院在执行(2017)粤0104执35156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1.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UR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查询日期须在公告日期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后,下面这些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坐高铁、乘飞机、考公务员可能受到限制。 先来看社保“黑名单” 人社部日前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列入社保“黑名单”将受到哪些惩戒?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浙江首个专门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平台上线 浙江首个专门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平台——“法鉴·湖州法院执行在线”([URL]日前正式上线,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法院、银行数据共享互联,形成统一曝光平台,上线当天就曝光首批20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由湖州中级人民法院、湖州日报报业集团联合湖州银监分局和全市各大银行共同打造维护。一期上线的平台具有公开曝光、公众查询、联合惩戒、信息报道、在线举报(监督)、社会监督、悬 国税局:将不断加强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 2017年,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4228件,同比增长近两倍;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6.42万户次,同比增长153%
2017年3月21日8时50分,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企业监管科的电话响起,工作人员老李拿起电话,听筒中传来急促的声音:“请问是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吗?我有紧急的事情要向你们咨询一下。”老李耐心地听对方讲述,事情的经过也渐渐清晰起来。 打电话的人姓高,长期从事企业经营工作,一贯诚实守信,业务水平较高,在业内口碑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