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于近日发文征求意见。 据了解,《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3部分组成。其中,合同协议书共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法治,一直是萧山不懈的追求。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升“法治萧山”建设水平,日前,由法学专家和市内资深律师组成第二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受聘上任,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高参”,他们将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法治萧山”保驾护航。 2017年12月,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萧山在全市率先以区委、区政府联合聘请法律顾问的形式,聘请了12名法学专家和市内资深律师作为首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两年,这一做法在全市推广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中央管理有关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进一步明确承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工程分包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委托有关单位对200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组织起草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尊敬的用户: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的支持与关注,为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新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网站客户,近期我们对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升级,原“中国400电话网”更名为“易号网”,域名[URL]不作更改,仍然继续使用,新版网站已于2014年3月6日上线。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客服热线400-666-9555与我们沟通交流。望各位一如既往的支持、宣传新网站“易号网”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举办家庭托育点,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
2月17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发改委获悉,目前,银江水电站建设工作已进入人员组织、机构设置、资金投入等移民安置搬迁准备阶段。 据了解,去年12月,攀枝花市与华润集团公司就双方合作加快推进银江水电站项目建设进行协商,并已基本达成合作加快推进银江水电站建设共识,银江水电站项目推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银江水电站是我市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金沙江干流水能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举办家庭托育点,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
为优化县域法制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二) 为了帮助企业更加安全稳定地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通过对近几年涉企案件中所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结合近期县法院在联系企业活动中所了解的情况,就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建议和提示,供企业参考。 如果认为客户在与企业自身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是指政府通过投资开发、购买岗位等方式,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模式,吸纳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等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 该岗位不属于国家基层服务项目(基层服务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没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种类有那些?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