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
汕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有编制共10名,其中机关事业编制9名(参照公务员编制),机关聘用人员1名。设党组书记、主席1名;党组成员、副主席1名;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1名;内设机构:办公室、学术规划部,核定主任(由秘书长兼任)、部长各1名。市社科联是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由各社会科学团体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与团结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 一、指导、联络和协调各个学会、研究会、协会的工作; 二、组织各种学术理论研究活动,开展国内外的社会科学学术交流; 三、开展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和智力开发、咨询服务工作; 六、组织社会科学界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七、维护本会所代表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月13日下午,我校十届三次教代会暨十六届三次工代会在杨浦校区小礼堂圆满闭幕。108名正式代表、25名列席代表出席会议。闭幕式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毛静涛主持
你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解决村“三职”、社区“五职”干部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待遇》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办公室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进一步完善结构补贴办法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办字〔2010〕30号)精神,全县村“三职”、社区“五职”干部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从2010年4月起已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因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全县村“三职”和社区“五职”均未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在职在岗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华县委组织部、南华县财政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华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在职在岗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19〕6号)文件精神,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办理村(社区)干部在职在岗期间的养老保险,可按照村三职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村五职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办理,所需经费财政按每年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1]19号)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太原市 委员会(简称团市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团市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市青联、市学联的常务性工作
4月21日,九三学社广元市委中心医院支社2022年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在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支社主委、副主委、支委委员及社员共12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社中央2022年调研计划主要内容、社省委开展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民主监督实施方案、中共广元市委《2022年政治协商(会议协商)计划》和九三学社广元市委市委2022年参政议政工作会议精神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商学院大事,6月20日,我院第三届四次工会会员代表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报告厅召开,78名代表,22名列席代表出席了大会。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学院党委副书记蒋向荣主持。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时,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大会拉开帷幕
1994~2003年,卢湾区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等7个民主党派与区工商联遵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基本方针,在中共卢湾区委领导下,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努力促进自身建设,领导班子新老交接顺利过渡,组织逐步发展,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加强民主协商,参加中共卢湾区委召开的“情况通报会”、“双月通报会”、“民主党派负责人谈心会”,反映社情民意,促进思想交流,加强工作沟通;积极建言献策,深入调研,广集民智,提出提案和意见建议,帮助区作出正确的工作决策;广泛参与区各项政务工作,部分代表人士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任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职务,受邀担任特约监督员,直接参与领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经济服务和社会服务,充分发挥人才荟萃和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进行招商引资,专业咨询,志愿服务,帮困助学和海外联谊活动,推动区经济、社会发展
3月24日,我校召开党外人士和侨联成员座谈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侨联成员出席座谈会。会议由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李春雷主持
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职能,联系和团结校内广大党外人士,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开展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提出开展全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全校统战工作,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协助建立和落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配合学校党委召开校情通报会、双月座谈会等 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为国家和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孙可一等2名2022年计划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