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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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唱片公司欲利用B有著作权之音乐录制唱片,在无法与B取得联系的情况下, A唱片公司是否得以申请强制授权? A:所谓强制授权是指欲利用他人著作权之人,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之条件,经主 管机关许可,不论著作权人是否同意,即得使用该著作,其目的在于促进并普及著 作之利用。在著作权法中,目前仅剩音乐著作可以适用强制授权。 依著作权法第69条之规定,申请强制授权之前提是必须先录有该音乐著作的销售 用录音著作,并发行已满6个月之后方可
总而言之,我们将通过国家版权局或我国版权中心网络查询,以确定软件版权的变更、补充和转让。换句话说,软件著作权注册证书只有在软件版权查询后变更、转移和补充。因此,它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转让和补充的前提条件,《著作权法》第20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到限制
图书馆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是“为保存资料之必要”而可重制馆藏著作? 许多图书馆在推动“数位图书馆”计划时,由于市场上数位的内容有限,因此,将图书馆原有的纸本馆藏数字化、网络化,是许多图书馆希望采取的方式,因为可能可以透过著作权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在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下,依合理使用的规定进行重制。但是,接受图书馆所提供服务的使用者,与著作出版市场的消费者,在一定情形下会产生大量重叠的现象。图书馆提供接触、使用著作的服务愈方便,读者在市场上购买著作的可能性就愈低,以致于产生图书馆服务与著作销售的替代效果,也无怪乎著作权人会产生反弹
在投稿一份投稿文章给这个期刊时,作者首先会被要求检查是否完成“投稿注意事项”中的每个项目,才能继续下一步。这份清单也会出现在“期刊介绍”内的“作者须知”字段中。这份清单能够在下面进行编辑,而所有的项目将会需要作者进行核取后,才能继续他们的投稿流程
江城日报讯(记者 张恩畅)近日,市城管执法局第二支队开展户外广告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净化市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排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吉林大街与宝山路交会处的落地广告牌外观污旧,框架存在腐蚀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该处广告牌已过审批期限
*请各位导师协助向学生宣导尊重知识产权观念,请提醒学生使用正版教科书(含二手书),勿非法影印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权。 依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就其著作专有重制之权利,影印系重制方法之ㄧ,影印他人著作,除符合著作权法第44条至第65条规定之合理适用情形外,应事先取得著作财产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否则即属侵害重制权之行为,先予叙明。 各大专校院学生,如符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之规定,固可于合理范围内,影印国内、外之书籍,惟如系整本或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为零之影印,实已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属侵害重制权之行为,如遭权利人依法追诉,须负担刑事及民视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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