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
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重点资助项目立项工作,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相关管理细则等规定,面向社会征集重点资助项目立项研究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1. 重点资助项目面向自然资源管理支撑研究类课题,重点关注江苏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需求,力求具有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 研究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监督、新型基础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国土变更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林草湿调查、盐碱地调查、水资源调查)、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等
为充分发挥乡党委领导作用,强化乡统筹协调、服务管理功能,整合乡办、站、所等机构人员力量,优化乡资源要素配置,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上来,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带领群众谋发展、促和谐、奔小康,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乡党委、政府成立“一办三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综治工作中心。 党政综合办公室:整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人武、统战、群团及乡党政办等职能,主要承担乡党务、政务、人武、群团及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督办、考核“三中心"工作
佛山新闻网讯 珠江商报记者邵姮报道:3月11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召开干部会议并正式揭牌成立,伍成亮任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伍成亮表示,今年要大力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环境监察+辅助管理”改革,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羽、顺德区副区长陈旋,原环保板块全体人员,各镇(街道)分局分管领导,环保国资企业及主要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涵: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依据。按照建设内容不同可行性研究可分为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景区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农业/种植业与养殖业项目可行性研究 、市政项目可行性研究、环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交通建设可行性研究、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从行业市场背景、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人力定员、环境影响、资金筹措、财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系统分析方法
新华社华盛顿8月26日电(记者 徐剑梅 刘阳)美国19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26日联合提起诉讼,反对特朗普政府改变现行政策,推出允许无限期关押非法移民家庭的新规定。 牵头起诉的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泽维尔·贝塞拉和马萨诸塞州总检察长莫拉·希利都是民主党人。贝塞拉当天发表声明说:“我们希望保护儿童,避免他们遭受无法挽回的伤害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2015年,我乡人大工作在县人大的指导下,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密切联系代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活跃了人大工作,提升了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促进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1、以学习促提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理论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后,乡人大主席团及时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传达会议精神
四川省地质测绘院是全民所有制专业测绘队伍,是一只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工作作风严谨,质量管理完善,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测绘队伍。现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300人,其中教授级高工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0人,注册测绘工程师8人。持有甲级、乙级测绘资质,乙级土地规划机构推荐证书,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等地质、测绘相关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环评信息发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上海临港综合区先行区规划面积7.1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川朴路、南至北护城河、西至两港大道、北至三三公路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民法典》对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定,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依法确定不动产抵押范围。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