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实就是俗称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006年7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延礼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建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的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时介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时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两个人。按照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赔付以外,还享受以下这些权利。 第一,投保人在投保时应该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物流中存在的风险 1、货物灭损带来的赔偿风险包括货物的灭失和损害。可能发生的环节主要有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和配送环节。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客观因素,也可能有主观因素
保险人所承保的标的,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但被保险人(投保人)投保的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个利益,叫做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据了解,支付宝此次推出的余额宝用户专享权益2期,为一年期保险理财产品(万能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合作方为珠江人寿除能锁定长达一年的收益期外,还能保本保底,但仅限余额宝用户购买。按照活动规则,余额宝用户在预约成功之后,每个用户仅限购2000份 据了解,支付宝此次推出的余“额宝用户专享权益2期”,为一年期保险理财产品(万能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合作方为珠江人寿除能锁定长达一年的收益期外,还能保本保底,但仅限余额宝用户购买。按照活动规则,余额宝用户在预约成功之后,每个用户仅限购2000份,每份为1000元,即单个投资者的参与上限为200万元人民币
其实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所谓医保就是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高保不是社保的一种,高保是保险界一种欺诈行为。高保就是按照超出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的金额来计算保费高保低赔是指车主在为所购买的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需要按照车辆新车购置价格进行投保;而投保车辆发生整车被盗或发生事故后造成全车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照车辆现行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本文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条款》中所称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所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再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死伤、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不予赔偿金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条款》中所称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所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再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死伤、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不予赔偿金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及第六条规定,交强险目的保证第三人及受害人因意外事故受到伤害时需要从保险人处取得救济,是为不特定的第三人利益而成立的保障性保险
在 清风通题网中归类于咨询工程师,题型属于单选题下面给大家介绍相关的信息! 散客旅游产品中的旅游咨询服务是旅游服务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般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部分基金式的养老保险是自我养老和后代养老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模式。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心理定价策略常用方法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9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