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者
为进一步实施好“阳光工程”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
为进一步实施好“阳光工程”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和有关,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本校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2、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直属的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直属的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为了加强校际交流,我校热忱欢迎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