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15日修正发布全文[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㈠采用柱立式设于路侧者,灯箱底部应高出人行道地面二·四米至四·六米。如无人行道,或系设于路中之交通岛上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之路面为准。 ㈡采用悬臂式、门架式或悬挂式者,为维持车辆之安全净空,灯箱底部应高出路面四·六米至五·六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