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则
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就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解决监管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意见稿》修订草案结合数字经济领域竞争行为的特点,针对数据获取和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算法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阻碍开放共享等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考虑到数字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复杂性,规定了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考量因素,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和执法的规范性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答:修订《办法》是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需要
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第57号)已于2020年4月23日印发,自7月1日起施行。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原局令第3号,简称《规范》),对推动我国临床试验规范研究和提升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药品研发的快速发展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规范》中一些规定内容已经不再适用,药物临床试验领域新概念的产生和新技术的应用,如基于风险的质量管理、电子数据等,尚未纳入《规范》中;近年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中发现比较集中的问题,如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各方的责任理解不清晰,试验操作不够规范,对于受试者的权益、安全保障不足,需要在《规范》中明确和细化要求;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加入人用药品注册技术管理国际协调会(ICH)并成为管委会成员,应当遵循和实施相关指导原则,《规范》与ICH GCP指导原则在体例上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对《规范》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增补,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0号局令,《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同时发布的还有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该规定将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烈山区民政局传达学习 《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确保其落到实处。8月7日下午,烈山区民政局召开支部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会上,支部书记祁兢同志对《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制定的原则遵循进行了深入解读,带领大家一同围绕《条例》总则、代表的产生、委员会的产生、选举的实施、呈报审批、纪律和监督、附则共七章内容展开学习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9〕25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的贯彻施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建立健全药品(含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广元市昭化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共包括九个部分35个方面内容
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九章,多项内容对化工园区、化工厂有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该法要求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长江干支流,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
为提高新形势下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区粮食工作实际,编制《北海市海城区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重点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及职责、市场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预案》内容完整,工作原则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优化,职责分工明晰,应急响应机制健全,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北海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及职责、市场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了编制
近期,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重新修订的《宝鸡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切实加强和规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管理,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与生物安全。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7项内容,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分工,定义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级和相应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提出了通信、队伍、物资、经费、技术等应急保障措施,并对调查总结、恢复重建、责任惩等后期处置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预案》具有更强的现实指导性,将进一步提高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具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