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则
2012年9月10日,陕西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筹备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隆重召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武文忠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岳建利、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西安科技大学等单位代表,以及来自全省测绘行业及相关单位的130余名协会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大会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5 号) 精神,设置淮北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第57号)已于2020年4月23日印发,自7月1日起施行。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原局令第3号,简称《规范》),对推动我国临床试验规范研究和提升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药品研发的快速发展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规范》中一些规定内容已经不再适用,药物临床试验领域新概念的产生和新技术的应用,如基于风险的质量管理、电子数据等,尚未纳入《规范》中;近年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中发现比较集中的问题,如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各方的责任理解不清晰,试验操作不够规范,对于受试者的权益、安全保障不足,需要在《规范》中明确和细化要求;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加入人用药品注册技术管理国际协调会(ICH)并成为管委会成员,应当遵循和实施相关指导原则,《规范》与ICH GCP指导原则在体例上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对《规范》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增补,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办法》的出台对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解决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新时代湖南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分总则、政府消防工作职责、部门及中央驻湘机构消防安全职责、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责任落实、附则6章,共37条
课堂作为教书育人的专门场所,礼仪教育已成为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修养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全面落实开展学生的礼仪教育,使师生能够在“敬人、自律、适度、真诚”的环境中进行“高质量,高标准”的教与学,现制定《学生课堂礼仪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上课前,学生带好教材、笔记本等老师要求的学习工具按时进入教室坐好,保持安静,准备上课
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山西省今年城市治理工作的重点,日前,山西省颁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6月1日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部署要求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推动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需要,同时还是总结山西生活垃圾管理实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条例》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内容。第一章总则提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发布或者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布
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山西省今年城市治理工作的重点,日前,山西省颁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6月1日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部署要求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推动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需要,同时还是总结山西生活垃圾管理实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
近日,温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原2017年出台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已实施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7〕124号)、《温州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乡村振兴办〔2019〕43号)以及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精神,原管理办法部分条款需要修订完善,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结余化解、绩效运用等方面需要更进一步明确要求,以加强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保障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需要。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承担市委、市政府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级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挂钩帮扶的乡镇(街道)及扶贫对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