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
发布者:陈凯发布时间:2022-12-08浏览次数:12 12月6日,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副院长沈志韬一行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就进一步推进校内外联合培养,提升学生涉外法务实践能力等开展走访调研。自贸区法庭庭长黄鑫热情接待了法学院一行。 在座谈会上,黄鑫庭长介绍了自贸区法庭的发展历史、审判业务特点等,重点介绍了自贸区法庭在涉外商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国家战略与优化营商环境、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绩
3月3日上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雅萍、党总支书记仝自力、副院长朱玛、莫然、副书记肖婉娴等一行8人到我校法学院参观、交流。我校法学院院长赵家琪、常务副院长唐犀、党总支书记陈秀图、院长助理姚多娇、大湾区法治研究院院长于志宏、外国法研究中心主任杨琴参加会议,会议由陈秀图主持。 首先,赵家琪对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接下来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办学概况和主要成果,并重点介绍了我院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学研融合的办学特色和发展路径
8月19日 我校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主任高祥教授与执行主任孙海波副教授应邀参加由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主办的“国商法谈”第一期法官沙龙“域外法查明的制度、规则与经验”。此次沙龙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袁煜驰主持。高祥、孙海波、深圳市蓝海商事调解与法律查明中心理事长肖璟翊等嘉宾与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围绕域外法查明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与进行了研讨交流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分别从强化司法保障理念、全面提供司法服务、依法审理各类案件、提升保障能力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五大方面着手,提出28条意见,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提供解决方案。 《实施意见》明确六大保障重点,即依法保障政府职能转变、依法保障投资领域改革、依法保障大连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依法保障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重要基地建设、依法保障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依法保障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 《实施意见》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实际,对合同类、公司类、知识产权类、劳动争议、房屋租赁、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执行案件、刑事犯罪等八大类案件的裁判做了具体要求,营造自贸试验区安全、有序、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求完善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配套工作机制,即完善当事人诉权保障机制、送达和保全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外国法明查机制、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和自贸试验区审判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强化司法责任
蒋新苗,男,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联邦司法部比较法研究所和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教授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可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具有涉外因素
单位介绍 科伟律师事务所由具有深厚国际经验的中国律师领导。 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能够提供全面整合的战略性法律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拥有创新型法律服务团队,能够运用新技术高效灵活地管理批量工作
林超骏等作(1) 2016年民进党再次取得执政权后,即将年金改革列为新政府施政的重点之一。立法院分别于2017年6月27、29、30日完成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及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三读程序,由总统于2017年8月9日公布,前二法大部分条文预计于2018年7月1日施行。此次从2017年初启动之年金改革修法是我国重大的制度变革之一,其影响层面既广且深,实有必要从法学的观点,讨论此一公共 由于全球化交流影响,本国法律实务界及学术界与英美法系之往来越发紧密深远,为使法律工作者或学子深入了解英美法重要字词概念,并厘清其与本国法之异同,于运用上更为精准,东吴大学法学院专、兼任教师针对英美法系各个领域,精选出专有并常见的字词加以详细解释,以及说明其如何运用,并附上与本国法相类似概念之比较,编纂成册,兼具参考书及工具书之性质,希望能对实务界与学术界有所助益
蒋新苗,男,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联邦司法部比较法研究所和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教授
导读:27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我们在进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法院要根据当事人的选择应当适用外国法时查明外国法,以达到正确适用外国法的效果。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蔡靖骉):27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