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业年限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生需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在有效修业年限内的统招研究生须按时返校,按所在学院(部)要求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到校报到注册者,应向所在学院(部)办理请假手续。因培养工作需要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查阅资料等工作的研究生,如不能及时回校注册,也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十七条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